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4

Faith64.(2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属天的奥秘 #5328

5328.“或抬脚”

5328.“或抬脚”表属世层中的一切能力(也由此而来)。这从“脚”的含义清楚可知,“脚”是指属世层(参看2162, 3147, 3761, 3986, 4280, 4938-4952节)。此处之所以表示属世层里面的能力,是因为“抬脚”和“举手”一样,都表示能力;只是“举手”表示属灵层中的能力,而“抬脚”表示属世层中的能力;事实上,脚以上的身体部位对应于属灵事物。这一点从大人,或三层天堂很明显地看出来。
  每当整个天堂作为一个人呈现在眼前时,至内或第三层天堂就显为头,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显为身体,最低或第一层天堂显为脚。至内或第三层天堂显为头,是因为它是属天的;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显为身体,是因为它是属灵的;最低或第一层天堂显为脚,是因为它是属世的。“颈项”因是居间部位,故表示属天之物和属灵之物的流注和联系;“膝”因也是居间部位,故表示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的流注和联系。由此明显可知,“举手”表示属灵层中的能力,“抬脚”表示属世层中的能力;因此,“手”所表示的能力论及属灵层,即论及基于良善的真理(参看3091, 3563, 4931节)。“属灵层”是指属世层里面属于天堂之光的东西,“属世层”是指属世层里面属于尘世之光的东西;因为属于天堂之光的一切都被称为属灵的,而属于尘世之光的一切都被称为属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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