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5095.“埃及王的”表受内层属世层支配的。这从法老或“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在本章,法老或“埃及王”是指属世层的一个新状态(5079,5080节),因而是指内层属世层,因为该层已变新。至于何为内层属世层,何为外层属世层,可参看前文(5094节)。必须简要阐述圣言的内义,无论历史部分的,还是预言部分的,是何性质。当历史意义提及许多人物时,如此处的约瑟、法老、护卫长、酒政和膳长,其实他们在内义上表示各种事物;但这一切只存在于一个人里面。原因在于,名字表示不同的属灵事物,如此处“约瑟”代表来自理性层,也在属世层里面的属天-属灵层方面的主;“法老”代表属世人的新状态,也就是内层属世层方面的主;“酒政和膳长”代表那些属于外层属世层的事物方面的主。这就是内义的性质;其它地方也一样,如提及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地方。就字义而言,他们是三个不同的人;但就至高意义而言,这三人代表主:“亚伯拉罕”代表神性本身,“以撒”代表祂的神性理性层;“雅各”代表祂的神性属世层。这种情形可见于先知书,有时先知书的经文只有名字,要么是人名,要么是国名,要么是城名;然而,就内义而言,这些名字一起表现并描述一个实体或事物。人若意识不到这一点,可能很容易被字义误导去思想各种各样的事物;结果,一个实体或事物的观念就消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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