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4

Faith64.(2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属天的奥秘 #4997

4997.“我怎能作

4997.“我怎能作这大恶,得罪神呢”表既然如此,它们只存在分离,而不是结合。这从“恶”,以及“得罪”的含义的含义清楚可知:“恶”和“得罪”是指当事物分离而非结合时的一种状态。也就是说,它描述了如若属灵的属世良善与非属灵的属世真理结合,将会发生的情形;因为这二者既不同也不适合,会彼此拉开距离。经上之所以说“作这大恶,得罪神”,是因为就其本身而言,恶,以及罪只是与良善分离。此外,邪恶本身在于分离,这一点从良善明显看出来;事实上,良善就是结合,因为一切良善皆源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对主之爱的良善将人与主,因而与从主发出的一切良善联结起来;对邻之爱的良善则将他与天堂和那里的社群联结起来;因此,他凭这爱而与主结合。严格来说,天堂就是主,因为主是那里全部中的全部。
  但对邪恶来说,情况刚好相反。邪恶源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不仅使人与主分离,还使他与天堂分离,因为除了自己外,他不爱任何人,即便爱他人也只是视他们为自身利益的一部分,或因他们与他构成一体。因此,他将每个人的注意力都转向他自己,完全远离其他人,尤其最远离主。当一个社群中许多人这样做时,那么所有人都会彼此分离,各自都从心里视他人为仇敌;若有人冒犯他的自身利益,他就会仇恨那人,并以毁灭他为乐。尘世之爱的邪恶也没什么不同,因为这爱贪恋别人的财富和货物,渴望拥有属于他们的一切;由此也产生敌意和仇恨,只是程度较小。为叫人知道何为恶,因而何为罪,只是让他研究一下,知道何为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就可以了;要知道何为良善,只是让他研究一下,知道何为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就可以了。通过这种方式他就会知道何为邪恶,进而知道何为虚假;由此知道何为良善,进而知道何为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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