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4936.有几次,手持棍棒的灵人出现了,我听说他们是巫师。他们在前面,离右边很远,在洞穴深处。更恶毒的巫师隐藏得更深。他们似乎手持棍杖,还通过幻觉制造出许多种棍棒,以为他们能用这些棍棒行出神迹。他们以为这些棍棒拥有力量在里面,他们之所以如此以为,是因为右手和右臂因着对应而是力量和能力的化身,而这些棍棒则是那支撑右手和右臂的。由此清楚向我显明为何古人将棍棒归给巫师,因为古代的外邦人从代表性的古教会那里得到这种观念;而在古教会,棍棒和手一样,表示能力(参看4876节)。由于它们表示能力,当行神迹时,摩西被吩咐伸杖或伸手(出埃及记4:17, 20; 8:1-11, 16-18; 9:23; 10:3-21; 14:21, 26, 27; 17:5, 6, 11, 12; 民数记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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