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4871.“犹大说,我从羊群里取一只母山羊羔打发人送给你”表结合的保证。这从“母山羊羔”的含义清楚可知,“母山羊羔”是指外在人或属世人的纯真(3519节);它因是纯真,故是婚姻之爱的保证,或结合的保证,因为纯正的婚姻之爱就是纯真(2736节)。因此,从古人那里得来的习俗便由此而来,即:当男子再次进去到他们的妻那里时,他们会事先打发人送去一只母山羊羔,这一点从士师记中关于参孙的记载明显看出来:
过了些日子,到割麦子的日子,参孙带着一只母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说,我要进内室到我的妻那里。(士师记15:1)
此处所描述的情形也差不多一样;只是他玛没有接受所应许的母山羊羔,她要的是一个当头。此处之所以说结合的保证,而非婚姻的保证,是因为就犹大而言,这种结合就像与妓女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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