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482.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出现在本章的“年”和“年数”在内义上表示什么。那些停留于字义的人以为它们只是世俗的年数,但从此处直到第12章的内容无一是如字面上所呈现的那种历史;相反,每一个细节都包含不同性质的某种事物。适用于名字的,也适用于数字(470节)。在圣言中,数字3和7经常出现;无论在哪里出现,它们都表示在所提到的时间或其它东西所体现或代表的状态方面的某种神圣或不可侵犯的事物。这适用于最短的时间,如适用于最长的时间一样,因为正如部分构成整体,最短的或最小的,构成最长的或最大的。事实上,一种相似性必须存在,以便一个整体可以恰当地从部分中出来,或最大的从最小的中出来。
如以赛亚书:
现在耶和华宣告说,三年之内,照雇工的年数,摩押的荣耀必毫无价值。(以赛亚书16:14)
又:
于是主对我说,一年之内,照雇工的年数,基达的一切荣耀都必消没。(以赛亚书21:16)
此处既指最短的时间,也指最长的时间。哈巴谷书:
耶和华啊,我听见你的名声就惧怕。耶和华啊!求你在这些年中间复活你的作为,在这些年中间显明出来。(哈巴谷书3:2)
此处“这些年中间”表示主的降临。若时间间隔较短,它表示主的每一次降临,如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若间隔较长,则表示主的教会正在重新兴起。在以赛亚书,它还被称为“救赎之年”:
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到。(以赛亚书63:4)
撒旦要被捆绑的“一千年”(启示录20:2-3, 7)和头一次复活的“一千年”(启示录20:4-6)也绝非表示一千年,而是表示他们的状态。因为正如“日”用来表述状态,如前所示(23节),“年”也是如此,状态以年数来描述。由此明显可知,本章中的时间也体现状态,因为每个教会所处的感知状态都与众不同。他们感知力的不同是由性情(无论遗传的还是后天获得的)不同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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