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4756.“有些米甸人,就是作生意的商人从那里经过”表那些处于该良善的真理之人。这从“米甸人”和“商人”的含义清楚可知:“米甸人”是指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参看3242节);“商人”是指那些拥有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之人,因为这类认知在灵义由“财富”、“财物”和“货物”来表示。因此,“作生意”是指获得并传播这些认知(2967, 4453节)。此处并非表示对良善的认知,而表示对真理的认知,因“米甸人”表示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之人,如前所述。由于同样的原因,他们被称为“人”,因为那些拥有真理的人就被称为人(3134, 3309节)。从此处所描述的一系列历史事件明显可知,约瑟被卖给了以实玛利人,但却被米甸人从坑里拉上来的,也是被米甸人卖给埃及的波提乏;因为在本章最后一节,经上说“米甸人把约瑟卖到埃及,给法老的内臣、护卫长波提乏”。有人可能以为,既然约瑟被卖给了以实玛利人,那么在埃及卖他的,就是以实玛利人,而不是被米甸人。但事情这样方式是为了包含在内义中的事物的代表。因为“约瑟”,也就是神性真理,不可能被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卖掉,只能被那些处于该良善的真理之人卖掉。其原因可见于本章最后一节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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