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4

Faith64.(2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属天的奥秘 #4720

4720.“那人说,

4720.“那人说,他们已经离开这里,我听见他们说,我们往多坍去”表他们从教义的总体方面转向教义的具体细节。这从“离开”、“示剑”和“多坍”的含义清楚可知:“离开”是指前往;“示剑”,就是他们所离开的地方,是指教义的总体方面(4707, 4716节);“多坍”是指教义的具体细节。“多坍”是指教义的具体细节,这一层意义无法轻易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来证明,因为它只在列王纪下(6:13)被提及过;在那里,经上讲述了亚兰王派战车、马兵和大军到多坍去捉拿以利沙,他们受到击打,眼目昏迷,被以利沙领到了撒玛利亚。
由于圣言的一切历史细节都是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的代表,所以这段历史也是如此。“亚兰王”代表拥有对真理的认知之人(1232, 1234, 3249, 3664, 3680, 4112节);此处在反面意义上代表那些拥有与真理无关的认知之人。“以利沙”代表主的圣言(2762节)。“多坍”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亚兰王派出的战车、马兵和大军”表示教义的虚假。“少年人所看见的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所教导的良善与真理(2762节)。那些被亚兰王派到那里的人受到击打而眼目“昏迷”表示彻底的虚假或虚假本身(2383节)。“他们被以利沙领到撒玛利亚”,在那里,他们的眼目开了,表示通过圣言所给予的教导。这类事物就暗含在这段历史中,其中:“多坍”,就是以利沙所在的地方,表示取自圣言、关于良善与真理的教义事物。本节历史细节的含义差不多也是这样,因为教义的具体细节并非别的东西。然而,此处表示虚假原则的具体细节,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从信开始的教会,这种教会如此从一开始就将信与仁分离。此后所制定的一切教义都带有最初所作的基本原则的意味。因此,这些教义就是作为属于虚假原则的具体细节的虚假。
每个教会一开始都只知道教义的总体方面,因为那时它处于简单的状态,可以说处于童年期。但随着时间推移,它又添加了具体细节;这些具体细节部分是对总体的确认,部分是与总体并不冲突的增添物,以及解决明显矛盾,但避免违犯常识的解释。然而,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所有具体细节都属于虚假原则,因为无论哪种教义,其一切事物都像一个社群里的各个成员那样相互关联,并如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那样彼此联结,承认最初所作的基本原则为它们的父。由此明显可知,当最初所作的基本原则是虚假时,一切事物都带有虚假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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