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4691.“难道你真要作我们的王吗?难道你真要管辖我们吗”表理解的事物和意愿的事物真的要服从它吗?这从“作王”和“管辖”的含义清楚可知:“作王”是指理解事物的服从;“管辖”是指意愿事物的服从。“作他们的王”和“管辖他们”表示它们要服从,这是显而易见的;但此处之所以用这两个词,是因为一个论及理解的事物,另一个论及意愿的事物。这在圣言,尤其预言部分是很常见的,因为一件具体的事以两种方式来表述。凡不知道此中奥秘的人,都必以为这只是一个用来强调的重复。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天上的婚姻,即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正如人里面理解力与意愿的婚姻。这双重表述当中一种涉及真理,另一种涉及良善;因此,一种涉及理解力,因为真理属于这理解力;另一种涉及意愿,因为良善属于这意愿。此外,圣言中所用的表述由无论何种情况下都表示类似这些的事物的词语构成。这是隐藏在使用双重表述来描述一件具体事背后的奥秘(参看683, 793, 801, 2173, 2516, 2712, 4138e节)。此处“作他们的王”和“管辖他们”也是这种情况:“作王”涉及属于理解力的真理,“管辖”涉及属于意愿的良善。“国”也论及真理(1672, 2547节),“管辖”(经上或译为权柄)论及良善,如在但以理书中论述主的神性人身之处的情形:
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使各民、各族、各语言的人都拜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不能废去,祂的国必不败坏。(但以理书7:14)
诗篇:
你的国是永远的国,你执掌的权柄存到万代。(诗篇1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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