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3963.“后来又生了一个女儿”表对所有这些纯正真理的情感,也表有良善存在于其中的信仰的教会。这从“女儿”的含义清楚可知,“女儿”是指情感,也指教会(参看2362节)。至于是哪种情感和哪种教会,这可从加在“女儿”这个词上的事物明显看出来。例如,当加上“锡安”,即被称为“锡安的女儿(或译为锡安的女子)”时,所指的是属天教会;当加上“耶路撒冷”,即被称为“耶路撒冷的女儿(或译为耶路撒冷的女子)”时,所指的是属灵教会,其它情况也是如此。此处什么也没加,“女儿”就表示有良善存在于其中的信仰的教会。因为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主题一直是构成有良善存在于其中的信仰的一般真理,以及对这些真理的接受和承认;也就是说,雅各的上述“十个儿子”表示这些真理,如前所示。由于这些儿子之后,紧接着经上就提到女儿的出生,故从整个思路明显可知,这表示所有这些真理存在于其中的教会。
无论我们说有良善存在于其中的信仰的教会,还是说属灵教会,又或说对所有这一切,也就是对所有这些一般真理的情感,意思都一样。因为教会存在凭的是对有良善在其中的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所源于的良善的情感,而不是凭着对没有良善在其中的真理的情感,也不是凭着对真理所未源于的良善的情感。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却未处于真理的良善,也就是没有照真理生活的人声称他们属于教会,是大错特错了。他们虽在会众中,却在教会之外,因为他们陷入对邪恶的情感,而真理不可能与邪恶结合。他们对真理的情感并非源于主,而是源于他们自己;因为他们关心的是自己,意图利用真理赚取名声,由此赚取荣耀和财富。他们并不关心教会,也不关心主的国度,更不用说主了。而那些处于对真理所未源于的良善的情感之人也不属于教会,尽管他们也在会众中;因为他们处于属世良善,并未处于属灵良善,并且允许自己被引入各种邪恶和虚假,只要邪恶看上去像良善,虚假看上去像真理 (参看3470, 3471, 35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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