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3951.“因为我实在用我儿子的风茄把你雇下了”表这事早就预先被看到和同意了。这从“雇下”的含义和前文清楚可知,“雇下”是指同意。这事之所以预先被看到,是因为在人里面,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就是某种被预先看到的事,也就是说,被主在其圣治中看到。因为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因而是被归给人的良善。事实上,良善在与真理结合之前,在人里面并非良善。由于一切良善皆出自主,也就是说,一切良善通过这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而被归给人,故此处说“预先被看到”。主的圣治首先涉及这二者的结合。正是如此结合的良善与真理使得一个人成为人,将他与野兽区别开来;他在接受圣治的范围内变成人,也就是在允许主实现这个目标的范围内变成人。因此,这就是存在于人身上的良善。属灵的且能存到永远的其它良善是不可能的。
[2] 此外,外在人的良善,也就是人在世期间的生命快乐,只有在它们含有属灵良善在里面的范畴内才是真正的良善。以财富的良善为例。在财富含有属灵良善在里面的范畴内,也就是在一个人以其邻舍、国家、或公众利益,以及教会利益为目的的范畴内,它们才是真正的良善。人若得出以下结论,即此处所说的属灵良善和物质财富不能共存,一个在另一个里面,因而确信如若为天堂腾出空来,就必须放弃财富,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他们若放弃或丧失财富,就无法向任何人行善,而他们自己在世上也只能活在悲惨中,从而不能再以其邻舍、国家的利益,甚至教会的利益为目的,只以他们自己的得救,以及自己在天上比别人更伟大为目的。更有甚者,当他们放弃世俗的财富时,便将自己置于蔑视之中,因为他们使自己被别人轻看,因而对于提供服务和履行职责来说变得无用。不过,他们在以其邻舍、国家和教会的利益为目的时,也就是以处于能达到这一目的的状态为目的或方法。
其中的情形和人的食物极其相似,因为关注食物的目的就是为了他能拥有健康身体中的健康心灵。若人的身体丧失营养,他也就是丧失了达到自己目的所必需的条件了。因此,凡属灵之人都不会鄙视食物,甚至其乐趣。然而,他不会把食物当成目的,只是当成有助于达到其目的的方法。以此为例,我们就能判断其它一切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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