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4

Faith64.(2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属天的奥秘 #3872

3872.“于是给他

3872.“于是给他起名叫西缅”表它的根本性质。这从“名”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和“起名”是指根本性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421节)。这种性质就包含在利亚所说这句话的内义中,即“耶和华因为听见我被恨,所以又赐给我这个儿子”。这种性质也是“西缅”,以及以他命名的支派所表示的。这是教会的第二种普遍属性,或正在重生并变成教会之人所具有的第二种属性。也就是说,这种属性是顺从,或对践行信之真理的意愿;接下来出现并由“利未”所表示的仁爱就被植入在这种顺从和意愿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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