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4

Faith64.(2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属天的奥秘 #3484

3484.大量经历教

3484.大量经历教导我,生命只有一个,那就是主的生命。这生命流入人,使他存活,既使善人也使恶人存活。由物质材料构成的形式则与这生命相对应,这些形式通过神性的不断流入而以这种方式接受生命:它们觉得自己似乎凭自己活着。这种对应是生命器官与生命本身的对应。然而,接受器官的性质决定了他们拥有哪种生命。那些拥有爱和仁在里面的人就处于对应,因为他们恰当地接受生命本身。而那些拥有爱和仁的反面在里面的人则不处于对应,因为他们没有恰当地接受生命本身。因此,他们所接受的生命的性质取决于他们的性质或品质。这一点可通过阳光所照进的属世形式来说明:接受它的形式的性质就决定了它们所反射的光的变化。在灵界,这些变化是属灵的;因此,在那里,接受形式的性质决定了他们的聪明和智慧的性质。这就是为何善灵和天使都显为仁爱的形式或化身,而恶灵和地狱灵则显为仇恨的形式或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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