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4

Faith64.(2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属天的奥秘 #3459

3459.“彼此起誓

3459.“彼此起誓”表示在那些处于真理之良善的人当中的确认。这从“起誓”和“彼此”的含义清楚可知:“起誓”或“誓言”是指确认(2842, 3037, 3375节);“彼此”(a man with his brother,直译:人和他的弟兄)是指真理之良善,或也可说,那些处于这种良善的人。“(男)人”表示真理(参看265, 749, 1007, 3134, 3309节);“弟兄”表示良善(2360节);至于什么是真理之良善,可参看前文(3295, 3332节)。处于这种良善的,是那些在此由亚比米勒,或非利士人来代表的人,亚比米勒是非利士人的王,也就是那些视信为教会的本质,将它置于仁之上的人。像这样的人只处于真理之良善,因为他们只从圣言提取并收集与信,因而与真理有关的一切,几乎看不到与良善,因而与生活有关的任何东西。结果,他们确认或强化信之教义事物,而不是任何仁之教义事物。他们在行善时,是出于信之教义事物来行的;由此产生的良善就被称为真理之良善。
主与那些处于这种良善的人结合,不像与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结合那样紧密,因为爱和仁是属灵的结合,但信不是,除非它通过爱和仁来作工。正因如此,经上没有说他们“与以撒立约”,而是说他们“彼此起誓”;因为“约”论及良善,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而“誓言”论及真理,也就是信之真理(3375节)。“筵席”所表示的“住在一起”(3456节)也论及那些处于真理之良善的人。我从来世像他们这样的人那里得知,他们与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分开了。与前者相比,后者与主结合得更紧密,因为前者的良善可以说是硬的,缺乏弹性,不弯曲,胸襟狭窄,不易沟通,因而不在天堂,而是在天堂的门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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