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4

Faith64.(2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属天的奥秘 #3385

3385.“那地方的

3385.“那地方的人问到他的女人”表示人们对神性真理的调查。这从“问”、“那地方的人”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问”是指调查;“那地方(即基拉耳)的人”是指那些拥有信之教义事物的人,“基拉耳”表示信之事物(参看1209, 2504节),因此“那地方的人”是指具有这种状态的人;“女人”,即此处的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3012, 3013, 3077节)。前几节论述的主题是真理的表象,它们是从主进入人的理性概念或事物的神性流注的产物。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对这些表象的接受,事实上首先被那些拥有信之教义事物,由“那地方(即基拉耳)的人”来表示的人接受,他们属于第一类被称为属灵的人。事实上,属灵人不像属天人那样拥有感知,并且与属天人相比处在模糊之中(1043, 2088, 2669, 2708, 2715, 2718, 2831, 3235, 3241, 3246节),故总是调查事情或表象是否如此,以及它们是不是神性真理。他们不能感知事情是否如此,所以被赋予看似真理并适合他们的理性官能或理解力的某种观念,或说被赋予系真理表象并落在他们的理性思维范畴,或理解力之内的某种事物,因为这样他们就能接受它。人人都被允许按自己的理解来相信真理;否则,人们会因不承认它们而不接受它们。这就是此处论述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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