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3261.“以撒住在庇耳-拉海-莱附近”表示沐浴在神性之光中的主的神性理性。这从“住”和“庇耳-拉海-莱”的含义清楚可知:“住”是指生活(参看1293节);“庇耳-拉海-莱”是指从神性真理本身而生的理性层的神性良善(参看3194节)。因此,最近似的意义是,神性理性生活在或存在于从神性真理本身而生的神性良善中,但实际上并不在其中。这解释了为何经上没有说“住在庇耳-拉海-莱”,而是说“住在庇耳-拉海-莱附近”;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在“看见我的那一位永活者之泉”附近,也就是在那神性良善附近。实际上以撒住在南地,如前一章所述(创世记24:62);在那里,我们读到:“以撒从庇耳-拉海-莱回来,他原住在南地。”在那节经文中,“南地”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神性之光(3195节),故在此没有其它含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