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2915.“我在你们中间是外人,是居住者”表示他们的最初状态,尽管主不为他们所知,但仍能与他们同在。这从“亚伯拉罕”的代表和“在你们中间是外人,是居住者”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伯拉罕”是指主,如前面频繁所述;“在你们中间是外人,是居住者”是指不为他们所知,但仍与他们同在。从上下文明显可知,这就是内义,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一个新教会,本节则论述了这个教会的最初状态。该状态是这样:一开始他们都不认识主,但他们过着良善和仁爱的生活,在公众生活中公义、公平,在私人生活中正直、得体,故是主能与之同在的那种人。因为主在良善,因而在公义和公平,并由此在正直和得体中与人同在(正直包含了一切道德美德,得体只是正直所取的外在形式)。这些就是按顺序相继出现的各种良善,是主在人里面为良心,因而为聪明和智慧创造基础于其上的各个层面。然而,对那些没有处于这些良善,也就是说,这些良善不是发自内心或出于情感的人来说,天堂的种子不能植入他们,因为没有接受它的层面或任何土地,因而没有接受它的任何东西。既然天堂的种子不能植入他们,那么主就不能在那里。可以说,主照着良善存在于我们里面的程度,也就是存在于我们里面的这良善的性质而存在于我们里面。而该良善的性质取决于信之真理已经被植入,或能被植入其中的纯真、爱和仁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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