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2706.“神与这孩子同在”表示主与属灵人同在,这从“神与某人同在”和“孩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神与某人同在”表示主的存在,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事实上,主与每个人同在,因为生命没有其它源头,并且祂掌管生命的每一个最小细节,甚至掌管最坏的人和地狱本身里面的最小细节;只是祂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照着对祂生命的接受而如此行,或说主同在的性质照着对祂生命的接受方式而各异。对那些以错误的方式接受主的良善和真理之爱的生命,并将其扭曲为邪恶和虚假之爱的人来说,主是存在的,并尽可能地将他们的目的转向良善。但在这种情况下,主与他们的同在被称为“不存在”;事实上,他们的邪恶越远离良善,他们的虚假越远离真理,这种“不存在”就越大。然而,对那些接受主的良善和真理之爱的生命之人来说,可以说祂是存在的;事实上,他们越接受,这种存在就越大。主的存在好比太阳,太阳照着对它的接受而以它的热和光存在于世上的植被中。至于“孩子”表示真理方面的属灵层,这在前面已经说明(2697, 2704节)。但他在此表示属灵人,因为他代表属灵教会成员,也代表属灵教会本身,并且在普遍意义上代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当我说某人表示某种属灵事物,如此处“孩子”表示真理方面的属灵层时,那人必然也表示属灵人,因为属灵之物若没有一个拥有它的主体,是不可能存在的。这同样适用于从抽象意义上所论及的其它一切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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