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4

Faith64.(2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属天的奥秘 #257

257.“蛇的头”表

257.“蛇的头”表示总体上邪恶的统治,尤表自我之爱的统治。这从自我之爱的性质清楚可知,自我之爱的性质是这样:它寻求统治,甚至统治地上的一切;犹嫌不足,还争取统治天上的一切;这时,它仍不罢手,甚至想统治主自己;事实上,至此它还是不满足。这种倾向就隐藏在自我之爱的每一丝火花中。只要沉迷于这爱,放松约束,你就会发现它会立刻爆发,甚至膨胀到那野心勃勃的高度。由此可见“蛇”,即自我之爱的邪恶如何渴望实施统治,又如何仇恨凡拒绝它的统治之人。这就是“蛇的头”,它抬高自己、被主踹到地上,以至于“用肚子行走,吃尘土”,如前一节所说的。在以赛亚书,经上如此描述被称为“路西弗”的“蛇”或“龙”:
路西弗啊,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爬上云端,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被抛下地狱,到坑中的极处。(以赛亚书14:13–15)
在启示录,经上也描述了这“蛇”或“龙”是如何高举其头的:
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但他被摔在地上。(启示录12:3, 9)
诗篇: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耶和华必从锡安送出你力量的杖,祂必在列族中施行审判,使它们满了尸首;祂击碎了广大地域上的首领。祂要喝路旁的河水,因此必抬起头来。(诗篇110:1-2, 6-7)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