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4

Faith64.(2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属天的奥秘 #254

254.“蛇的种”表

254.“蛇的种”表示一切不信。这从“蛇”的含义清楚可知,“蛇”是指一切邪恶。“种”是指产生和被产生之物,或生出和被生出之物。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所以“种”表示不信。在以赛亚书,当论到败坏的犹太教会时,它被称为“行恶之种”、“淫乱之种”和“虚谎之种”:
祸哉,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行恶之种,败坏之子!他们离弃耶和华,惹怒以色列的圣者,疏远退后。(以赛亚书1:4)
又:
你们这些巫婆之子,奸夫之种,都近前来。你们岂不是过犯的儿女,虚谎之种呢?(以赛亚书57:3–5)
又:
你从你的坟墓中被抛出,好像可憎的枝子,因为你败坏你的地,杀戮你的民。行恶之种永不留名。(以赛亚书14:19–20)
这论及“蛇”或“龙”,它在本章被称为“路西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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