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2349.“从最远处来的所有人”表示它们当中的每一个。这从刚才的阐述清楚可知,即:“男孩”和“老人”表示虚假和邪恶,无论新近的还是根深蒂固或被确认的,所以此处“从最远处来的人”表示它们当中的每一个。此外,“人”(people,经上或译为民,百姓等)这个词一般表示虚假(参看1259, 1260节)。
此处描述了那些反对仁之良善,因而反对主之人的初始状态。一个必涉及另一个,因为若不通过爱和仁,没有人能与主结合。爱是属灵的结合本身,这从爱的本质就能看出来;凡不能与主结合的,也都不能承认祂。从约翰福音可以看出,那些未处于良善的人不能承认主,也就是不能信祂:
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在神里面而行的。(约翰福音3:19-21)
由此明显可知,凡反对仁之良善的人都反对主;或也可说,凡沉浸于邪恶的人都恨光,并不来就光。“光”是指对主的信,实际上就是主自己,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1:9-10; 12:35-36, 46)。
这一点同样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的其它地方:
世界不能恨你们,却是恨我,因为我指证它的行为是恶的。(约翰福音7:7)
这在马太福音看得更清楚:
他要向那左手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因为我饿了,你们不给我吃;我渴了,你们不给我喝;我作外人,你们不收留我;我赤身露体,你们不给我穿;我病了,我在监里,你们不来探望我。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不做在这些最小中的一个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41-43, 45)
这些话表明那些反对仁之良善的人以哪种方式反对主;也表明每个人都是照着仁之良善,而非与良善分离时的信之真理受审判。这在马太福音的别处也有说明: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着祂的天使们降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行为”表示从仁爱发出的良善;仁爱的行为也被称为信的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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