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1864.“当那日,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表示主的内层人与祂的内在人或耶和华的结合。这从“约”的含义清楚可知,“约”是指结合,如前面所解释的(665, 666, 1023, 1038节)。由于就内义而言,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所以它表示内在结合。主越来越走向与耶和华祂的父的结合和合一,直到最终祂成为一;也就是说,人身或人性本质本身也变成耶和华,耶和华是主的内在人本身。这些事由耶和华与亚伯兰所立的约来代表。谁都能看出,耶和华从不与人立约,因为这违背神性。人算什么,不就是可鄙、肮脏的东西,凭自己只会思想和实行邪恶吗?他所行的一切良善皆来自耶和华。由此可见,这约,和与亚伯兰的后代所立的其它约一样,只是神性和神国度的属天事物的一个代表。此处与亚伯兰所立的约代表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其神性本质,即耶和华的结合。它代表主的内层人与祂的内在人,即耶和华的结合,这一点从前面的讨论(1659:2, 1661:5, 1707:5, 1708, 1729:2, 1732, 1737, 1738, 1793:1, 1815节)明显可知,即:主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越来越与祂自己结合和合一。前面(1701-1702, 1707节)已阐明何为主的内层人,即:内层人是介于内在人与外在人之间的中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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