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1735.“至高的神是应当称颂的”表示主的内在人,这从刚才关于“内在人”的阐述清楚可知。在古教会,耶和华被称为“至高神”,因为“高”代表并因此表示内在之物,所以“至高”表示至内在之物。这就是为何古教会的敬拜在高地,大山和小山举行。此外,至内层相对于外层和最外层,完全就像至高层相对于较低层和最低层。至高或至内层是爱的属天元素,或爱本身。耶和华,或主的内在人是爱的属天元素本身,也就是爱本身;除了对全人类纯粹的爱、因而纯粹怜悯的属性外,其它属性都不适合它;怜悯是这样,它愿意拯救所有人,使他们永远幸福,将它自己的一切都赐给他们,因而出于纯粹的怜悯、凭爱的大能将所有愿意跟随的人引向天堂,也就是引向它自己。这爱本身就是耶和华。
除了爱以外,其它任何实体都不能被描述为我是自有(Am)或存在(Is),或说具有独立的存在。一切生命的真正存在(或本质),换句话说,生命本身,都来自这爱,因为这存在天生就在爱里面,是爱本身。唯独耶和华是生命的存在,或生命本身,因为唯独祂是爱,所以每一个事物都从祂那里获得自己的存在(本质)和生命。除了唯独耶和华,也就是唯独主以外,任何人都不能靠自己存在和活着。由于除了唯独主以外,任何人都不能靠自己存在和活着,所以人们觉得自己靠自己活着,是一个感官错觉。天使们清楚地意识到,他们不是靠自己,而是靠主活着,因为他们活在主生命的存在(本质)中,就住在祂的爱里面。然而,貌似靠自己活着的表象,连同无法形容的幸福被赐给他们,胜过其他所有人。因此,这就是活在主里面的意思;除非我们活在祂的爱里面,也就是活在对邻之仁里面,否则,这是永远不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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