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4

Faith64.(2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属天的奥秘 #1450

1450.“从那里他

1450.“从那里他又迁到伯特利东边的山”表示当主是个孩子时,祂的第四个状态。这从上下文和发展过程清楚可知,发展过程是这样:主从婴儿时期开始首先吸收爱的属天事物。爱的属天事物在于对耶和华的爱和对邻舍的爱,以及存在于这些爱中的纯真本身。其它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从这些事物中,如同从生命的真正源泉那样流出的,因为其它一切事物只是衍生物。这些属天事物主要是在婴儿到童年阶段被灌输给人。人没有被灌输任何知识,因为在他知道何为爱、何为情感之前,它们就从主流入并影响他,这从婴儿的状态和之后童年早期的状态可以看出来。人里面的这些事物被称为“余剩”,主将余剩植入人,并储存起来,以备他以后的生活所用。关于这种余剩,前面已经讨论过好几次了(详情可参看468, 530, 560, 561, 660, 661节)。主因和其他人一样出生,所以也按次序被引入属天事物,事实上是从婴儿直到童年时期一步一步被引入的,之后又被引入知识或认知。主所经历的这些事就是本节经文所描述的,在下文以“亚伯兰寄居在埃及”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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