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1203.“赫”表示属天事物的外在知识或认知,这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在先知书中,属灵和属天事物通常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论述属灵事物的地方,也论述属天事物;原因在于,一个源于另一个,如果它们没有联系在一起,完美性就会有所缺失。因此,天堂婚姻的形像存在于圣言的一切事物中。由此和圣言的其它地方明显可知,“西顿”表示属灵事物的外在知识或认知,“赫”表示属天事物的外在知识或认知。它们用于两种意义,也就是说,既用于内在事物缺失的时候,也用于内在事物存在的时候,还用来简单表示外在知识或认知。如前面频繁所述,属灵事物是指那些属于信的事物,属天事物是指那些属于爱的事物;属灵事物也指那些属于理解力的事物,属天事物也指那些属于意愿的事物。
“赫”表示缺乏内在知识或认知的外在知识或认知,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西结书:
主耶和华对耶路撒冷如此说,你的根源,你的出身,是在迦南地;你父亲是亚摩利人,你母亲是赫人。你正是你母亲的女儿,厌弃丈夫和儿子;你正是你姐妹的姐妹,厌弃丈夫和儿子。你母亲是赫人,你父亲是亚摩利人。(以西结书16:3, 45)
此处缺乏内在敬拜的外在敬拜就是“迦南”;“厌弃丈夫和儿子”是指唾弃良善和真理;这就是为何他们的母亲被称为“赫人”;此外,在圣言中,“赫”也表示正面意义上的属天事物的外在知识或认知,如几乎所有国名、城名、民族和人物的名字,原因前面(1151:1节)已经解释过了。关于“赫”的这种含义,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2913, 2933, 2986:1, 6461节)。属灵事物的知识或认知是指那些涉及信,因而涉及教义的知识或认知,属天事物的知识或认知是指那些涉及爱,因而涉及生活的知识或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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