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10617.“宣告,耶和华,耶和华,神,是有怜悯、有恩典的”表神性本身,神性人身,神性发出,一切良善的源头。这从“宣告耶和华”和“有怜悯、有恩典”的含义清楚可知:“宣告耶和华”是指对主的敬拜(参看440, 2724节);由于主的神性是一个三位一体,即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所以经上在此说“耶和华,耶和华,神”。神性本身,就是父,和神性人身,就是子之所以被称为“耶和华,耶和华”,而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是因为就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而言,主是神性良善;就神性发出而言,主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凡论述神性良善的地方,主都被称为“耶和华”;凡论述神性真理的地方,祂被称为“神”(参看2769, 2807, 2822, 3921e, 4402, 9167, 10158节)。“有怜悯、有恩典”是指祂是一切良善的源头。因为“有怜悯”表示赋予属天良善,有“恩典”表示赋予属灵良善(10577节)。至于何为属天良善,何为属灵良善,可参看105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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