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4

Faith64.(2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属天的奥秘 #10614

10614.“耶和华

10614.“耶和华在云中降临,和摩西一同站在那里”表圣言所取的外在形式,神性就存在于这外在形式中。这从“云”和“和摩西一同站在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云”是指圣言的字义,因而是指它的外在意义(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以及4060, 4391, 5922, 6343e, 6752, 8106, 8781, 9430, 10574节);“和摩西一同站在那里”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存在于它里面的神性。耶和华之所以在云中向摩西显现,是因为在本章,摩西代表接受内在之物的圣言的外在形式,如前所述(10607节);事实上,主照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6832, 8814, 8819, 9434, 10551节)。
  必须在此简要说明何为接受内在之物的外在形式,何为不接受内在之物的外在形式。在圣言里面有一种外在意义,一种内在意义,还有一种至内在的意义。外在意义上的圣言,其性质就如在字义中所看到的。外在意义是属世的,因为它适合世人的理解,世人在一个属世层面上进行思考。然而,内在意义上的圣言是属灵的,因为它适合主的属灵国度中的天使的理解;那里的天使在一个属灵层面上进行思考。但至内在意义上的圣言是属天的,因为它适合主的属天国度中的天使的理解;那里的天使在高于属灵层面的一个层面上进行思考。由于圣言具有这种性质,故可推知,这一个事物以同样的次序存在于另一个事物里面,即至内在之物存在于内在之物里面,内在之物存在于外在之物里面。一切事物由此都被联结在一起,一种流注照着这种联结发生;它们还一个从另一个那里获得自己的持续存在。由此明显可知,内在事物按次序存在于外在事物里面的方式,与在先之物相继存在于在后之物里面,或目的存在于原因里面,原因存在于结果里面,或就人而言,意愿存在于思维里面,思维存在于言语里面的大致相同。
  因此,当一个人具有这种品性,即他在自己的心智里面看到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外在事物里面的神圣时,就他而言,这些所取的外在形式就包含内在之物;这种神圣来自一个内在源头,因为它来源于天堂。摩西在此代表所代表的,就是这种外在形式。但当一个人具有这种品性,即他在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外在事物里面看不到任何神圣时,就他而言,外在形式就与内在之物分离了;以色列民族就处于这种外在形式(参看10396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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