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4

Faith64.(2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属天的奥秘 #10472

10472.“你知道

10472.“你知道这百姓,他们是专于作恶的”表这个民族的兴趣在于与神圣的内在之物分离的外在之物。这从“恶”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恶”和“罪”是指与神性的断绝、分离,以及对它的一种背离(参看4997, 5746, 5841, 9346节)。之所以说“与神圣的内在之物分离”,是因为当外在之物与内在之物分离时,它也与神圣之物分离;因为一个人里面的神圣之物居于他的内在。从天堂流入并与人同住,也就是经由 天堂来自主之物就被称为“神圣”。天堂流入一个人的内在,并经由这内在流入他的外在;因为人的内在是照着天堂的形像,因而是为了接受属于那里的属灵事物而被造的;外在是照着世界的形像,因而是为了接受属于那里的属世事物而被造的(9279, 10156节)。由此明显可知一个外在与内在分离的人是什么样,也就是说,他的兴趣只在于尘世、世俗和肉体事物。那些兴趣只在于这些事物的人不明白何为内在,因而也不明白何为关心天上的神性事物。他们以为,当他们去做那些构成教会的外在敬拜的事时,也就参与了神性的事。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在这种时候,要么他们从小就已习惯的肉体快乐主宰了他们的心智,要么他们可以在他人面前表现的世俗目的激励着他们,要么履行他们的职责所获得的利益或赢得的声望成为他们的动机。因此,他们对尘世、世俗和肉体事物感兴趣,对天上的神性事物不感兴趣。而那些兴趣在于来自内在之物的外在事物之人则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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