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10051.“放在块子和头的上面”表内层和至内在事物之下的外层事物的有序排列。这从“块子”、“头”、“肠和腿”,以及“放在前者和后者的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块子”是指内层事物(参看10048节);“头”是指至内在之物(5328, 6436, 9656, 9913, 9914节);要放在它们上面的“肠和腿”是指最外在和更外在的事物,“肠”是指最外在或最低的事物(参看10030节),“腿”是指更外在的事物或外层事物(参看10050节);“放在前者和后者的上面”是指将它们有序排列。它之所以表示在内层事物之下对外层事物的有序排列,而是像字义说的那样是在它们“上面”,是因为坛和坛上的火是最高或最内在的事物。祭坛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之神性人身,火代表神性之爱本身;因此,离坛上的火最近的公绵羊的这些部分和燔祭是更高或更内在的;而它们上面的部分因离坛上的火更远,故是更低或更外在的。因为离最高之物最近的事物被视为更高或更内在,离最高之物较远的事物被视为更低或更外在,这与字义上所说的不同。无论你说更高和更低的事物,还是说更内在和更外在的事物,意思都一样,因为更高之物更内在,更低之物更外在(2148, 3084, 4599, 5146, 8325节)。由此明显可知,将“肠和腿放在块子和头的上面”表示最外在和更外在的事物必须在内层和至内在事物之下被有序排列。祭坛是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之神性人身的代表(参看921, 2777, 2811, 9388, 9389, 9714, 9964节);坛上的火是指祂的神性之爱(参看68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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