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3.(1)在圣言中,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灵界的经历来说明。在灵界,我们能看到可见于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那里有房子和宫殿,乐园和花园,以及其中的各种树木;还有田地和牧场,平原和草地,羊群和牛群,这一切看上去都和世上的差不多。事实上,唯一区别在于:后者来自一个属世源头,而前者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天使因是属灵的,故看见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事物,就像世人看见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事物一样。
出现在灵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因为它们对应于天使和灵人的情感。这就是为何那些处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并因此享有智慧和聪明的人住在壮丽的宫殿中;宫殿周围是充满相应树木的乐园,乐园周围是田野和平原,有羊群躺卧在那里;这些都是表象。然而,对那些陷入邪恶情感的人来说,对应完全是反面。这些人在地狱中要么被局限于无窗的工房里,只有类似磷火那样的光,要么住在旷野的简陋小棚屋内,周围的一切都是荒凉贫瘠的,那里有蛇、龙或蜥蜴、猫头鹰,以及其它许多与他们的邪恶相对应的东西。
在天堂与地狱之间有一个中间地带,被称为灵人界,每个人死后立即进入灵人界;人们在此会相互来往,和世人一样。出现在灵人界的一切事物也是对应。这里也有花园,小树林,长满树木和灌木丛的森林,花草繁茂的平原,以及各种走兽,既有温驯的,也有凶猛的;这一切都对应于住在那里之人的情感。
我在那里经常看见绵羊和山羊,以及它们之间的战斗,正如但以理书(8:2-14)所描述的那样。我看见山羊的角向前或向后弯曲,又看见它们狂怒地攻击绵羊。我看见长着两只大角的山羊,它们用这两只角猛烈地撞击绵羊;当我想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弄清楚这些事物表示什么时,就发现一些人在争论仁与信。由此可见,与仁分离之信就表现为一只山羊,产生信的仁则表现为一只绵羊。我因常常看见这些事物,故得以确切地知道,在圣言中,“山羊”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
310.⑴大地里面有一种产生形式上的功用,或功用的形式的努力。大地里面有这种努力,这一点从它的起源明显可知。如前面(305—306节)所看到的,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是作为功用从属灵太阳发出的大气的最终和末端形式。由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来自这个源头,并且它们的聚集体被周围的大气压联结起来,故可推知,它们因此拥有产生一种功用之形式的努力在里面。使它们能产生这种形式的品质正是它们从其起源中所获得的东西,这在于以下事实:它们是大气的最终形式,因此与大气始终保持一致。我们说,这种努力和品质存在于大地中,其实意思是说,它们存在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中,无论这些东西是在大地里面,还是从大地散发到大气中。众所周知,大气充满这类散发物。
大地的物质和材料里面就存在这种努力和这种品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各类种子因通过热被打开至其最内在的核心,故充满最微妙的物质,这些物质只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并通过这个源头而拥有与功用结合的能力,种子从这些物质中获得繁殖力。然后,它们通过与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材料结合而能产生功用的形式,之后把这些材料如同从子宫中那样分娩出来,以便它们也能进入光中,从而发芽生长。这种努力后来从大地通过根系甚至持续到这些形式的最终或最外在的成分,并从它们的最终成分持续到最初成分;在最初成分里面,功用本身就存在于它的源头中。功用就这样进入形式;在从最初成分发展到最终成分,又从最终成分发展到最初成分的过程中,形式从功用(它就像一个灵魂)中获得一种特性,即:它们的每一个部分都具有某种功用。之所以说功用就像一个灵魂,是因为功用的形式就像它的身体。
由此也可推知,还有一种更内在的努力存在,这是一种通过植物的生长而为动物界产生功用的努力,因为各种动物靠它们来喂养。还可以推知,这些物质和材料里面有一种至内在的努力,就是为人类发挥功用的努力。这些结论是从以下事实得出来的:
1)这些物质和材料是最终形式,一切在先之物同时按其秩序存在于最终形式中,如前面所频繁解释的。
2)由于一切最大和最小之物里面都有两种层级(如前所示,222-229节),所以这种努力里面同样有这两种层级。
3)由于主从最终形式中产生一切功用,所以最终形式里面必有一种朝向这些功用的努力。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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