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0

Faith60.下一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诠释启示录 #963

963.“生在那些有

963.“生在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的人身上”表示那些承认唯信及其教义,并照之生活的人。这从“兽”、“兽印记”、“兽像”和“拜”他的含义清楚可知:“兽”是指那些处于唯信,或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信,并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它的人(对此,可参看前面第13章,从头至尾)。“兽印记”是指对它的承认、接受和证明(参看AE 838, 886节)。“兽像”是指教义,“拜”他是指在心里和生活上承认它(对此,参看AE 827, 833节)。论述龙和龙的两只兽的章节已经说明,恶行和对圣言的歪曲属于这些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他们将善行排除在得救之信或称义之信之外,教导说,信使人称义并得救,无需它们。它们因被认为是没有必要的,故被忽略了。根据外在律例或神序,哪里没有善行,哪里就有恶行;因此,对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处于唯信的人来说,这些恶行就是地上,也就是教会中“大而且毒的疮”所表示的。

(关于第二诫续)

人若戒除因蔑视、弃绝或任何毁谤而亵渎神的名,也就是亵渎圣言的神圣性,就会拥有宗教信仰。他的戒除如何,他的宗教信仰就如何。因为若不通过启示,没有人拥有宗教信仰;对我们来说,启示就是圣言。对亵渎圣言神圣性的戒除必须发自内心,而不是只停留在嘴上。那些发自内心戒除的人就是出于宗教信仰来生活;而那些仅从嘴上戒除的人不是出于宗教信仰来生活,后者要么为了自我,要么为了世界而戒除,因为圣言只作为获得荣誉和利益的手段而服务于他们;或他们出于某种惧怕而戒除。但这些人大多数是没有宗教信仰的伪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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