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0

Faith60.下一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诠释启示录 #59

59.“就是给以弗所

59.“就是给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老底嘉”表示在每种情况下,或具体地照着接受。这从下文清楚可知,那里详细论述了这些教会。之所以说照着接受,是因为构成人里面的教会的,不是聪明之光,而是在热中对光的接受,也就是在良善中对真理的接受。之所以说在热中对光的接受,是因为属灵之光就是神性真理,属灵之热就是神性良善,灵界的这两者如同自然界的光和热;因为春天或夏天的热添加到光中到何等程度,一切事物就都生长、发芽到何等程度,但热不添加到光中到何等程度,一切事物都枯萎而亡到何等程度。灵界的光是神性真理,灵界的热是神性良善,它们如同自然界的热和光(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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