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0

Faith60.下一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圣治 #198

198.前面(196

198.前面(196节)说明,人所拥有的思维,无不来自其生命之爱的某种情感;思维无非是情感的形式。既然人能看见自己的思维,却无法看见自己的情感,只能感受它们,那么可推知,人断定自己的谨慎成就一切,是基于处于表象的视觉,而非基于进入感觉,不进入视觉的情感。因为情感只有通过思维中的一种快乐和推理某事时的一种满足才能显明;那时,这种满足和快乐便与那些出于爱自己或爱世界而相信自己的谨慎之人里面的思维合为一体。思维漂浮在自己的快乐中,就像船只漂浮在河流上;而船长因注意力都在风帆上,故没有注意到这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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