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9486.“用皂荚木”表公义。这从“皂荚木”的含义清楚可知,“皂荚木”是指唯独属于主的功德之善,如前所述(9472节),因而也指公义,就是功德之善。因为主凭自己的能力使整个天堂恢复秩序、征服地狱,同时使祂自己里面的人身变成神性,由此拥有功德和公义。因此,在天堂掌权并构成天堂的唯一良善就是主的功德之善和祂的公义,因而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成为功德和公义。主凭自己的能力成就这些事,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下列经文:
这从以东的波斯拉来的是谁呢?就是我,是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我独自踹酒榨,众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我四下观看,却无人帮助;我诧异,没有人扶持。所以我自己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1-5)
以赛亚书:
祂见无人,诧异无人代求;祂自己的膀臂给祂带来拯救,祂的公义将祂扶起。祂穿上公义为铠甲。(以赛亚书59:16, 17)
耶利米书:
耶和华我们的义,这就是人所要称祂的名字。(耶利米书23:6; 33:15, 16)
约翰福音:
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约翰福音10:17, 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就神性人身而言,主拥有凭自己所获得的功德和公义。由于“约柜”表示主所在的天堂,所以在制造约柜的时候会用到皂荚木,皂荚木表示这良善;因为“木”一般表示良善(643, 3720, 8354节)。这解释了为何那些将功德置于行为的人,在来世看上去在劈柴,柴下面有主的某种东西(1110, 4943, 8740节)。正因如此,劈燔祭的柴表示功德之善,或属于作为的良善(2784, 28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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