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8983.“这个女人和她的孩子要归他的主人”表被属灵层附于真理的良善,以及从这良善衍生而来的真理和良善必不归于真理当作它自己的。这从“女人”、“孩子”和“要归他的主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争战期间被附于真理的属灵良善,如前所述(8981节);“孩子”是指衍生的真理和良善,如刚才所述(8982节);“要归他的主人”是指它们必属于它们所源自的属灵层,而不属于真理。因为“主人”是指属灵层(8981节),“奴仆”是指没有相应良善的真理(8974节),这就是为何这些事物必不归于这真理。“男人和女人”在内义上表示真理与真理的结合,因为世上的婚姻代表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此外,婚姻之爱对应于这婚姻(2727-2759, 2803节)。
不过,一个奴仆和他主人所给他的一个女人之间是没有婚姻的,只有一种像男人与妾那样的结合,这种结合不与天上的婚姻相对应。因此,当奴仆出去时,这种结合就终止了;因为这时女人和孩子都成了主人的了。这种结合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奴仆”所代表的真理存在于外在人中,而“女人”所代表的良善存在于内在人中;属于内在人的良善无法与属于外在人的真理结合,除非结合先在内在人中实现。在此之前,它们无法结合在一起,因为奴仆代表纯粹的外在人,这外在人没有相应的良善,并且这良善也无法被归与它。从前面关于人之重生的说明(3321, 3469, 3493, 3573, 3616, 3882, 4353节)可以看出,内在人的良善与外在人的真理如何不可能结合在一起,除非结合先在内在人中实现;因为重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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