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8792.“耶和华要在众百姓眼前降临”表主的降临,以及那时的光照。这从“降临”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耶和华,也就是主时,“降临”是指祂经由流注的同在,因而祂的降临;主的这次降临由“耶和华要在众百姓眼前降临”来表示。耶和华以一种外在形状显现在这些人面前,因为他们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感知到祂的同在;事实上,他们的内在缺乏良善和真理,使得主与其他人能存在于其中(8787节)。那时的光照由“在众百姓眼前”来表示,因为“眼”在内义上是指理解力,因此,眼睛的视觉是指属于信的感知,这种感知天堂之光;所以“在眼前”是指光照。“眼睛”是指理解力,它的视觉是指属于信的感知(参看4403-4421, 4523-45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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