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8263.“我要向耶和华歌唱”表这荣耀唯独属于主。这从“向耶和华歌唱”的含义清楚可知,“向耶和华歌唱”是指将荣耀归与主,如刚才所述(8261节);也就是说,这荣耀属于祂。它之所以唯独属于祂,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8261节),因此主是独一神。在圣言的各处,经上都说,荣耀或尊荣、威严必唯独属于神。凡不知道圣言内层事物的人都以为主像世人那样渴望并喜爱荣耀;他这样认为是因为荣耀优先于宇宙所有人而归于祂。但主渴望荣耀不是为了祂自己,而为了那将荣耀归与祂的人。一个将荣耀归与祂的人如此行,是因为他将主作为至高无上者来尊崇,并且相比之下,出于谦卑将自己视为无有。由于当一个人将荣耀归与主时,尊崇和谦卑就都有了,那时他处于一个适合接受来自主的良善,也接受对祂的爱之流注的状态。这就是为何主渴望一个人将荣耀归与祂(参看4347, 4593, 5957节)。来自主的良善的流注进入一颗谦卑的心(参看3994, 74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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