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0

Faith60.下一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属天的奥秘 #7690

7690.“和冰雹所

7690.“和冰雹所剩树上的一切果子”表对良善的一切认识。这从“果子”和“树”的含义清楚可知:“果子”是指信或仁的行为,因而是指良善,这就是为何“结果子”论及良善(参看43, 55, 913, 983, 2846, 2847节);“树”是指感知,以及认知或知识(103, 2163, 2722, 2972节)。“果子”之所以表示仁之行为,因而指良善,是因为树的最初存在就是含有种子的果实,其发展过程中的最后阶段也是含有种子的果实,其中间阶段则是枝叶。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也是如此;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或被“栽植”时,爱之良善是初始种子,它也是最后的发展。中间阶段是信之真理,这些真理从爱作为其种子的爱之良善生长,不断关注作为其最后目标的爱之良善,正如在中间阶段所形成的树的各个部分关注其含有种子的果实一样。“果子”表示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马太福音3:8, 10, 7:16-20; 12:33; 21:43; 路加福音3:8, 9; 6:43-49; 13:6-10; 约翰福音15:2-8, 16; 以赛亚书37:31; 耶利米书17:8; 32:19; 启示录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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