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7192.“对他说,我是耶和华”表来自神性的确认,这是不可改变的。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因为耶和华,也就是主,若不通过自己,就无法确认任何事。祂无法通过天堂确认,因为天堂远在祂之下;祂更无法通过世上的任何事物确认。相反,若要提供永恒不变的神性确认,这种确认必须来自神性本身。这种确认,即“我是耶和华”经常出现在摩西五经中(如出埃及记12:12; 利未记18:5, 6; 19:12, 14, 18, 28, 30, 32, 37; 20:8; 21:12; 22:2-3, 8, 30-33; 26:2, 45; 民数记3:13, 41, 45)。在先知书,我们读到,“耶和华说”,“耶和华说”同样表示来自神性的确认(如以赛亚书3:15; 14:22, 23; 17:6; 22:14, 25; 43:12; 52:5; 耶利米书2:22; 3:1, 10, 13, 20; 8:12; 12:17; 13:25; 25:7, 29; 16:16; 23:7, 24, 29, 31;以及其它许多地方)。来自神性的确认也通过神性人身,因而通过主自己来提供;以赛亚书: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大能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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