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6887.“这是我的名,直到永远”表神性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这从“神的名”的含义清楚可知,“神的名”是指用来敬拜神的整体上的一切事物,因而是指祂的品质(参看2724, 3006, 6674节)。但神性本身无法被敬拜,因为它无法通过信或爱来接近,在一切观念或理解之上,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即: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因此,“神的名”因是神性本身的品质,故是能被靠近和敬拜的神性人身。
神性人身是“耶和华的名”,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此处就神性人身而言,主自称“父的名”。以赛亚书:
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必拉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牢狱,领坐黑暗的出监牢。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8)
以赛亚书这一章的上述几节和前面几节经文明显论述主;“耶和华的名”所指的,正是祂;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经上说“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这些话在论述主时,表示将荣耀归给祂自己,因为祂和耶和华为一。
摩西五经: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护你,领你到我所预备的地方去。
你们要在祂面前谨慎,听从祂的声音,因为祂必不容忍你们的过犯;因为我的名在祂中间。(出埃及记23:20-21)
“耶和华的使者”在此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6831节);由于神性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故经上说“耶和华的名在祂中间”。主祷文中的这句话,即“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您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以及整体上藉以敬拜祂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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