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6771.“法老听见这事,就设法要杀摩西”表虚假的记忆知识因发现这事,就想要毁灭从神来的律法所拥有的真理。这从“听见”和“杀”的含义,以及“法老”和“摩西”的代表清楚可知:“听见”是指发现(参看5017节);“法老”是指反对教会真理的记忆知识,因而是指虚假(参看6651, 6679, 6683节);“杀”是指毁灭(6767节),因此“设法要杀”是指想要毁灭;“摩西”是指神的律法和神的真理(6752节),因而是指神的律法所拥有的真理。之所以说“神的律法所拥有的真理”,而不是简单地说“神的律法”,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仍是神的律法在主的人身里面的发展。由此明显可知,“法老听见这事,就设法要杀摩西”表示虚假的记忆知识因发现这事,就想要毁灭神的律法所拥有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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