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644.“房间”表示人的两个部分,就是意愿和理解力。这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即:意愿和理解力这两个部分彼此截然不同且互相分离;因此,如前所述(641节),人的脑分为两个部分,被称为脑半球。理解的能力属于左脑,意愿的能力属于右脑。这是最一般的区别。此外,意愿和理解力被分为无数部分,因为对构成人的理解力之物的划分,和对构成人的意愿之物的划分如此之多,甚至连广泛的属都无法被描述或数算出来,更不用说种类了。一个人就像一种最小或最微型的天堂。他对应于灵人界和天堂,在那里,构成理解力和意愿之物的一切属和一切种,都被主以最完美的秩序来区分,甚至连其中最小的部分都被区分并分离。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657, 675, 684, 775节)。在天堂,所划分的这些部分被称为社群,在圣言中被称为“居所”,在约翰福音(14:2)被主称为“住处或房间”。然而,它们在此也被称为“房间”,因为它们论及表示教会成员的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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