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590.“后悔”与智慧有关,而“心中忧伤”与爱有关。若不参考存在于人身上的东西,也就是借助表象,这一点无法解释清楚。人的每个思维观念都包含来自理解力的某种东西和来自意愿的某种东西,也就是说,来自其思维的某种东西和来自其爱的某种东西。无论什么观念,若不从他的意愿或爱汲取某种东西,就不是一个观念,因为他只能出于他的意愿思考。思维和意愿之间存在一种永恒的、牢不可破的婚姻,以至于人的思维观念里面天生就有,或粘附着属于其意愿或爱的东西。从人的这种状态可以知道构成主怜悯的东西,即智慧与爱,或确切地说,似乎有可能对它们形成某种概念。故在先知书,尤其以赛亚书,对每个事物的双重表述几乎无处不在:一种表述包含属灵之物,另一种表述则包含属天之物。主怜悯的属灵一面是智慧,属天一面则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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