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52.只要人是属灵的,他就先掌管外在人,然后从外在人掌管内在人,如此处(创世记1:26)经上所说的:“他们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牲畜和全地,并爬在地上的一切爬行物。”但当他变得属天,出于爱行善时,就先掌管内在人,然后从内在人掌管外在人,正如主在大卫诗篇对自己,并由此对属天人,就是祂的样式所描述的:
你让祂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就是羊群和一切牛群,以及田野的兽,空中的鸟,海里的鱼,凡经行海道的,都服在祂的脚下。(诗篇8:6-8)
因此,这段经文先提及兽,再提及鸟,然后提及海里的鱼,因为属天人以属于意愿的爱为出发点,不同于属灵人;在描述属灵人时,经上先提及鱼和鸟,然后提及兽;鱼和鸟与理解力有关,而理解力涉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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