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0

Faith60.下一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属天的奥秘 #4936

4936.有几次,手

4936.有几次,手持棍棒的灵人出现了,我听说他们是巫师。他们在前面,离右边很远,在洞穴深处。更恶毒的巫师隐藏得更深。他们似乎手持棍杖,还通过幻觉制造出许多种棍棒,以为他们能用这些棍棒行出神迹。他们以为这些棍棒拥有力量在里面,他们之所以如此以为,是因为右手和右臂因着对应而是力量和能力的化身,而这些棍棒则是那支撑右手和右臂的。由此清楚向我显明为何古人将棍棒归给巫师,因为古代的外邦人从代表性的古教会那里得到这种观念;而在古教会,棍棒和手一样,表示能力(参看4876节)。由于它们表示能力,当行神迹时,摩西被吩咐伸杖或伸手(出埃及记4:17, 20; 8:1-11, 16-18; 9:23; 10:3-21; 14:21, 26, 27; 17:5, 6, 11, 12; 民数记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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