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4871.“犹大说,我从羊群里取一只母山羊羔打发人送给你”表结合的保证。这从“母山羊羔”的含义清楚可知,“母山羊羔”是指外在人或属世人的纯真(3519节);它因是纯真,故是婚姻之爱的保证,或结合的保证,因为纯正的婚姻之爱就是纯真(2736节)。因此,从古人那里得来的习俗便由此而来,即:当男子再次进去到他们的妻那里时,他们会事先打发人送去一只母山羊羔,这一点从士师记中关于参孙的记载明显看出来:
过了些日子,到割麦子的日子,参孙带着一只母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说,我要进内室到我的妻那里。(士师记15:1)
此处所描述的情形也差不多一样;只是他玛没有接受所应许的母山羊羔,她要的是一个当头。此处之所以说结合的保证,而非婚姻的保证,是因为就犹大而言,这种结合就像与妓女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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