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4480.“不如许他们在这地居住”表在生活上。这从“居住”的含义清楚可知,“居住”是指生活(参看4467节)。“地”在此和在别处一样,表示教会(662, 1066, 1067, 1262, 1733, 1850, 2117, 2118, 2928, 3355, 4447节),因此“在这地居住”表示符合教会事物的生活上的相似性。凡圣言所写的,本身和本质上都是属灵的。众所周知,圣言是属灵的,但这种灵性(spirituality)在文字中是看不到的,因为文字内容是世俗的,尤其历史部分。
但当圣言被世人阅读时,其中的世俗内容在灵界,也就是天使中间,就变成属灵的。因为天使若不以属灵的方式,就无法思考任何事,因而若不以属灵的方式,就无法想起“在这地居住”。以属灵的方式思考就是思想属于主国度的事物,因而思想属于教会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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