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0

Faith60.下一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属天的奥秘 #4337

内义 43

内义
4337.在前几章论及“雅各”的地方,就内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是属世层中真理的获取,这种获取是为了这真理能与良善结合,因为一切真理都是为这个目的而存在的。就内义而言,“雅各”就是这真理,“以扫”则是与该真理结合的良善。在这结合实现之前,真理看似占据第一位;但结合之后,良善实际上占据第一位(参看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3995节)。这也是以撒对以扫的预言所表示的:
你必倚靠刀剑生活,又必事奉你的兄弟;到你掌权的时候,你必从颈项上挣开他的轭。(创世记27:40)
现在这一章描述的就是这种状态。这就是为何雅各称以扫为他的“主”,自称是以扫的“仆人”(33:5, 8, 13, 14)。
要知道,雅各在此代表真理的良善。但就其本身而言,真理的良善仅仅是真理;因为真理只要唯独存在于记忆中,就被称作真理。不过,一旦存在于意愿,由此存在于行为中,它就被称作真理的良善,因为真理的实践并非别的。凡从意愿发出的,皆被称为良善,因为意愿的本质就是爱和从爱流出的情感;出于爱及其情感所行的一切被冠以良善之名。真理也无法与经由内在人流入、在源头上为神性的良善结合(这良善在此由“以扫”来代表),直到真理成为存在于意愿和行为中的真理,也就是真理的良善。因为经由内在人流入、在源头上为神性的良善流入意愿,在那里与经由外在人所引入的真理之良善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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