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4292.就内在历史意义而言,“那人说,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表他们若不凭着赋予他们的新性质,就无法作为雅各(的后代)来代表。这从“雅各”和“名”的含义可以看出来:在圣言中,“雅各”是指雅各的后代(参看4281节);“名”是指性质,如刚才所述(4291节)。新的性质本身在内义上由“以色列”来表示,因为“以色列”是指属天-属灵之人,因而是指内在人(4286节)。“以色列”是指属天-属灵之人,因而是指内在人,故也指内在属灵教会。无论你说属灵之人,还是说属灵教会,意思都一样,因为属灵之人就是一个具体的教会,而众多人则是总体的教会。如果个体人不是具体的教会,就不会有任何总体的教会。在日常用语中,教会用来描述总体上的会众;为了更大的教会能够存在,会众的每个成员必是一个教会。每一个总的整体都包含类似于该整体的各个部分。
至于这个问题本身,即他们若不凭着赋予他们的新性质(这新性质由“以色列”来表示),就无法作为雅各的后代来代表,情况是这样:教会专门由雅各的后代来代表,而不是专门由以撒的后代来代表;因为以撒的后代不仅出自雅各,还出自以扫。教会更不是专门由亚伯拉罕的后代来代表,因为亚伯拉罕的后代不仅出自雅各,还出自以扫,同样出自以实玛利,还有亚伯拉罕与第二任妻子基土拉所生的儿子,即心兰、约珊、米但、米甸、伊施巴、书亚,以及这些人的儿子(参看创世记25:1-4)。由于雅各的后代坚持作代表,如刚才所示(4290节),所以他们无法作为雅各,或以撒,或亚伯拉罕来代表。他们之所以无法作为雅各来代表,是因为雅各代表教会的外在,而非内在。他们之所以无法同时作为以撒,也无法同时作为亚伯拉罕来代表,原因如上所述。
因此,为了让他们能代表教会,必须赋予雅各一个新名字,并通过这个名字赋予一个新性质;这新性质要表示内在属灵人,或也可说,内在属灵教会。这新性质就由“以色列”来表示。主的每一个教会都既是内在的,也是外在的,如前面频繁所示。内在教会就是被代表的,外在教会就是那去代表的。此外,内在教会要么是属灵的,要么是属天的。内在属灵教会由“以色列”来代表,内在属天教会由后来的“犹大”来代表。因此,分裂也就发生了,以色列人独自为一国,犹太人也独自为一国;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些问题容后再述。由此明显可知,雅各,也就是雅各的后代,无法作为雅各来代表一个教会,因为这将是唯独去代表教会的外在;他们必须也作为以色列来代表,因为“以色列”是内在。
前面各处已说明,内在是那被代表的,外在是那去代表的,这一点从人自己也可以看出来。人的言语代表他的思维,他的行为代表他的意愿。言语和行为是人的外在,思维和意愿是人的内在。另外,人的脸本身因其各种表情而既代表他的思维,也代表他的意愿。众所周知,脸因其表情而代表;因为对于诚实人来说,他们的内在状态从脸上的表情就能看出来。简而言之,身体的各个部分皆代表人的意向和心智的某个方面。
教会的外在也一样,因为外在就像身体,内在就像灵魂。例如祭坛和上面的祭物,众所周知,这些都是外在事物;陈设饼、灯台及其灯盏,以及一直燃烧的火也是外在事物。人人都知道,这些外在事物代表内在事物,仪式中的其它事物也一样。这些外在事物不可能代表任何外在事物,而只能代表内在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引证明显可知。因此,“雅各”不可能代表雅各,因为“雅各”是指教会的外在;但雅各能作为以色列来代表,因为“以色列”是指教会的内在。这就是为了叫雅各的后代能扮演代表的角色所赋予的新性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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