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0

Faith60.下一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属天的奥秘 #4189

4189.“来吧!现

4189.“来吧!现在我们立个约吧,我与你;就让它作你我中间的证据”表神性属世层与那些在边上的人,就是外邦人所在的行为良善的结合。 这从“约”的含义,以及拉班和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约”是指结合(参看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节);拉班,就是此处的“我”是指行为的良善,如下文所示;雅各,就是此处的“你”是指神性属世层。
“拉班”在此之所以表示那些在边上的人,就是外邦人所在的行为良善,是因为拉班现与雅各分离,也就是说,居间或中间良善与属世层的神性良善分离,他无法再代表居间或中间良善。但他充当了一种手段,故代表某种良善,事实是在边上的良善,或旁系良善。拉班在如此与雅各结合之前,就代表旁系良善(参看3612, 3665, 3778节),相应代表在边上的良善,该良善的性质将在下文予以阐述。拉班的情况与罗得和以实玛利的差不多。只要罗得与亚伯拉罕在一起,他就代表主的外在感官人(1428, 1434, 1547, 1597, 1598, 1698节)。但一旦与亚伯拉罕分离,他就代表那些处于外在敬拜,然而仍拥有仁爱的人(2317, 2324, 2371, 2399节),以及教会许多连续状态(2422, 2459节)。
同样,只要以实玛利与亚伯拉罕在一起,他就代表主的第一理性(1893, 1949-1951节);但后来,一旦被分离出去,他就代表那些属灵之人(2078, 2691, 2699, 3263, 3268节)。拉班的情形也差不多是这样。原因在于,尽管分离已经发生,但结合仍旧存留,但已经不是之前的那种了。正因如此,此处和下文的拉班代表行为的良善,就是诸如那些在边上的人,即外邦人所具有的那种良善。之所以说外邦人在边上,或处于旁系良善,是因为他们在教会之外。那些在教会内、处于真理与良善的人并不属于旁系一支,而是属于直系一支,因为他们拥有圣言,并通过圣言直接与天堂交流,又通过天堂与主交流。但外邦人则不然,因为他们没有圣言,不认识主。这就是为何说他们在边上。这些外邦人在此是指那些处于行为良善,也就是处于有仁之良善在里面的外在之人。他们的行为被称作“行为的良善”,而非“良善的行为”。因为良善的行为即使没有良善在里面也可存在,但行为的良善则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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